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2〕81号),现将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882000元下达给你们,用于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请列入2022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2〕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5〕163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含提前下达部分),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彻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特殊事项说明
请你单位接到资金文件15日内,制定出资金使用方案,资金发放进入“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来发放。要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好工作开展,资金于10月底前发放完成,按照“乡镇核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直接到户”的流程实施。
附件:1.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
|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的通知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