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2〕77号),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760000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及预算科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和任务细化
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2〕7号)等文件规定,提前谋划,坐实做细项目前期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脱贫县延续执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
脱贫县的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财农〔2015〕163号)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彻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省、州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4日
|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 |
|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