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定镇关于请求调剂使用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的申请》(永镇政请〔2022〕38号)。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存量资金30595.1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2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该资金专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相关支出,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制定的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做好日常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项目实施完毕后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报县财政局,项目绩效执行情况将作为今后安排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2年存量资金(中央耕地地力补贴)项目计划表
2.2022年存量资金(中央耕地地力补贴)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6日
|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招商银行捐赠资金的通知 |
|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