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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628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县水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5号),现将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667000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3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绩效目标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一般债券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

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并抓紧按照相关投资计划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在预算执行中,要根据绩效管理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报告。

附件:1.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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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667万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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