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3〕14号)。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2000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3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16·农村水利”,资金分配及预算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金项目管理。此次下达的水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请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云财规〔2022〕17号),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云财农〔2022〕245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切实管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实施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
二、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实施全过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三、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附件:1.2023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6日
|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
|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