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37号),现将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25000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3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15·抗旱”,资金分配、项目计划、预算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表,相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水利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抗旱救灾等相关支出,并按照《云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23〕19号)管理,收文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突出抗旱保供水工程措施,确保抗旱投入长期发挥效益。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资金。
二、本次下达资金不下达绩效目标。县水务局及时填写绩效目标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永仁县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抗旱项目资金分配表
2.永仁县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抗旱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水务局
2023年4月23日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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