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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112700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3〕75号),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586000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3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及预算科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等文件规定,提前谋划,坐实做细项目前期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彻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省、州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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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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