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5〕121号),现将2025年第三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3300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预算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测算安排情况。本次资金主要突出奖惩绩效,按照3季度末,省级序时进度要求达标75%作为考核目标,对支出进度在前三的县市进行了奖励,对在支出进度全州末位的进行了扣减。
二、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10号)规定使用资金,按照中央衔接资金产业占比要求不低于60%,省级衔接资金占比不低于52%安排使用资金。
附件:1.永仁县2025年第三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分配项目明细表
2.永仁县2025年第三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5日
| 上一条: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仁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的通知 |
|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第六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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