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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6-0041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其他〔2026〕35号 生效日期:

莲池乡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6〕36号),现将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50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预算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表,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待省级衔接资金具体调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办法等要求执行。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支出情况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督促行业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以及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资金下达超时情况将纳入后续资金测算分配因素,要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同步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表。请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及时发现并纠偏苗头性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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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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