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春节临近,水库、河道等水域周边活动增多,溺水风险与水质污染隐患加大。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县水域安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我县辖区内水库(水塘)、河道普遍存在水深莫测、水温骤变、暗流漩涡暗藏、水下障碍物密布等隐患,看似平静的水面下暗藏致命风险,务必时刻绷紧安全之弦。
严禁私自到水库(水塘)、河道内游泳、戏水、垂钓、电鱼、划船等,严禁结伴在水域周边追逐打闹、攀爬边坡。并看管好自家老人和未成年子女,避免意外发生。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将船舶、皮划艇、橡皮艇、竹筏等漂浮工具带入水库(水塘)、河道。
严禁组织或参与未经许可的水上娱乐、体育竞赛、露营野炊等集体性活动,杜绝因人员聚集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保护水利工程,禁止危害行为
水利工程关乎防洪安全与群众生活,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责。
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水库(水塘)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供水厂房及河道沿岸核心工程管理区、生态保护区,严禁翻越安全防护设施、破坏隔离标识。
严禁在水库(水塘)大坝、副坝、溢洪道、堤防及河道岸线等关键设施上,实施垦殖、放牧、采矿、爆破、打井、挖砂、取土、违规搭建等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操作、挪动、损毁水库闸门、启闭设备、雨水测报系统、通信照明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识。
严禁在水库(水塘)淹没区、泄洪影响区、河道管理范围及工程保护范围内擅自建房、搭建临时设施,严禁从事妨碍行洪安全的各类活动。
三、爱护河湖生态,杜绝污染行为
河湖生态关乎生态平衡与群众生活,污染破坏行为将依法追责,需共同守护河湖洁净。
严禁向水库(水塘)、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弃物、渣土等,严禁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废液。
严禁擅自砍伐河湖沿岸护堤林、水源涵养林,严禁破坏河湖湿地、植被及生态修复设施。
严禁在河湖水域及沿岸非法设置排污口、垃圾堆放点,严禁从事其他污染水体、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活动。
四、人人参与,共筑安全防线
保护水域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如发现违反本告知行为,请及时劝阻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因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危害工程安全的,责任自负;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域管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县水务局:0878—6711494
永定镇:0878—6714073
莲池乡:0878—6851021
宜就镇:0878—6811199
维的乡:0878—6891215
猛虎乡:0878—6821199
中和镇:0878—6841199
永兴乡:0878—6881199
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仁县项目部:0878—6715234
应急求助电话
公安报警:110
医疗急救:120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让我们共同守护水域安全,保护美丽家园,共建平安永仁!
永仁县水务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