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加波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并加快推进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林地耕地等流转抵押政策运用的提案》,县人民政府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的意见。
按照党中央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意见。自2019年3月25日召开全县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后,围绕改革方案的7项目标任务在全县范围内整县推进,于2019年8月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20年2月底,完成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6月底,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革;8月底,完成了63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及644个组级股份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县委《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永仁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永仁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县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包重点村,农村工作指导员及联络员包村的换届选举工作责任体系,举办换届选举业务骨干培训班,严格程序,分类指导,从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始至2021年2月28日基本完成了全县63个村、644个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完成率分别为100%。换届选举产生了理事会成员2124人,其中联合社理事会成员189人,合作社理事会成员1935人。选出监事会成员2124人,其中联合社监事会成员189人,合作社监事会成员1935人。新一届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总体素质比上一届有所提升,配备结构比上届有所优化。新一届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的文化程度、年龄结构、女性委员职数均有较大的改善,政治坚定、工作务实,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年轻党员进入了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提高了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二、关于要发展新产业的意见。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综合改革相结合,增强各项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扎实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实施办法,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和土地规模经营。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产业扶持项目相结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产业扶持项目政策措施,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与土地流转相结合,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到目前为止,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363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6%。其中:出租(转包)19908亩、互换658亩、转让1232亩、入股1767亩、其他方式65亩。农户间自发流转面积9747亩,由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面积13883亩。四是登记备案与注册登记相结合,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
三、关于发展新的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相互补充的意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重大改革任务,是与土地制度改革同等重要,关系构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基础,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力点,积极探索改革路径,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集体经济体量的增大,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农村集体经济长期累积的底数不清、产权不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利用率不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阻碍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收入进一步提升;自然禀赋、历史传统、经济水平等方面差异,面临的改革侧重点各不相同,改革进展也存在不平衡性等问题。在下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改革中一是要将产权改革与新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盘活用好集体资产,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本”,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利用集体拥有的闲置房屋、山林、池塘水面等自然资源,结合各地历史人文等区域特色,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集体资源向资产乃至可增值的资本转变。二是要将产权改革与农民在农业内部的就业增收结合起来。利用集体资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吸纳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在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水平的同时,促进农民收入多元化。三是要将产权改革与新的集体经济发展形式结合起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服务性合作社等的产生与发展,创新了农村的组织形态,为农村经济注入了发展动力,为组织振兴提供了优质土壤,也拓展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新内涵,对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四是要将产权改革与乡村治理结合起来。乡村治理事关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关键在于处理好集体组织与成员的关系,提升农民对集体的参与度、认可度、配合度。五是要将产权改革与强化党对基层基础工作领导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办成以前办不成的事情,能够更好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发挥农村党组织核心作用,也加强了农村自治组织建设,让农民群众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逐步建立起现代乡村治理新体系。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0日
上一条: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永仁县第九届第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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