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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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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永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 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 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 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施工、建设监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管、指导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5、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危房改 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 民居通用图的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 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7、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 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审查、执法监察及核发选址意见书;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初步设计会审及工程竣工验收;指导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8、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含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

申报列级、规划、保护及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核发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9、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 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 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 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0、承担城市道路、临时建筑、临时标志、临街灯光等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性停车行业、洗车业、临时占道停 车点、占道经营、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

11、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全县城 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执法队伍的管理、检查和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 考核;负责行使全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 12 个内设机构(股所级)。主要包括:办公室、规划管理股、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建筑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城乡建设股、规划监察股、城市管理综合股、城市市政管理股、城市广告管理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城镇测绘、城市雕塑的方针政策、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全县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与监督实施;负责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

2、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

3、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对县外入县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建筑企业参与省、州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4、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5、拟定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起草城镇住房保障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分配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定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城镇住房保障及其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化建设、计划建设方面的统计和报送工作;协助相 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分配入住和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桥梁、垃圾收集及处理、城市照明、 燃气)和园林绿化的专项规划和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桥梁、垃圾收集及处理、城市照明、燃气)和园林绿化的建设。

7、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指导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制定所辖区域市政设施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维护、修复计划的制定,负责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县城区街道、广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修复;组织专项管理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临时停车场、洗车场的管理。

9、负责制定所辖区域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市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设施 管理标准;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户外广告、招牌的规范管理 工作。负责核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负责城市广告张贴、灯箱牌匾、街道布标、路灯广告、街道广告牌的管理。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执法队伍的管理、检查和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执行日常巡查;负责行使全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县城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办城市管理的大案、急案。

11、负责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制度计划;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的报建联审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民防空综合统计和易地建设费收缴的审批工作;指导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制定县级机关战时编制方案和疏散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和通信警报、信息化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城市人民防空袭演习、 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配合军事机关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负责防空警报发放、试鸣工作和机关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巡逻电瓶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0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3.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36.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减少0.68万元。

变动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比2019年减少396.9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县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收支,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9年减少近400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比2019年增加396.2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09.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09.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3.65万元(本级财力1,273.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36.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0.68万元。

变动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比2019年减少396.9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县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收支,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9年减少近40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比2019年增加396.2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509.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50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65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67.07万元。项目支出7,281.29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67.75万元,

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原因:2020年未将棚户区改造贷款本息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8,509.94万元,主要包括:2039901 其他国防支出5万元,用于人防设施设备运行支出;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69.92万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97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1.74万元,用于抚恤补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64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37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20101 行政运行924.91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和机构运行费支出;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用于精品旅游县城招商引资支出;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0万元,用于城市公厕运行支出;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236.2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绿化、道路清扫、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等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69.1万元,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部门预算总支出8,509.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2.4万元;津贴补贴218.94万元;奖金120.17万元;绩效工资136.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2万元;住房公积金6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01万元;办公费118.7万元;咨询费6万元;手续费5.35万元;水费6.17万元;电费43.59万元;邮电费11万元;物业管理费16.44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78.66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劳务费962.4万元;委托业务费358.56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92万元;退休费68万元;生活补助1.74万元;奖励金15万元;国内债务付息1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514.29万元;大型修缮5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130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228.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2.4万元;津贴补贴218.94万元;奖金120.17万元;绩效工资136.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2万元;住房公积金6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01万元;办公费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47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8.4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退休费68万元;生活补助1.7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项目支出7,281.29万元,其中:办公费113.7万元;咨询费6万元;手续费5.15万元;水费4.67万元;电费40.1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6.44万元;维修(护)费78.3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954万元;委托业务费358.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奖励金15万元;国内债务付息1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514.29万元;大型修缮5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130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14.1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较上年增加2.9万元,增长4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2020年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万元,较上年增加5.1万元,增长36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2次,共计接待920人次。

我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机构改革2019年1月永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故我局2020年预算将永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合并纳入预算。二是永仁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农危改办公室、提升人居环境办公室、精品旅游县城招商引资办公室设立在我局,导致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26.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26.2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我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厉行节约,精减出行,提倡安全文明出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永仁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食品厂棚改片区拆除地块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绩效目标:2020年4月完成新建道路一条,长108米,宽12米,车行道路面1152平方米,人行道路面420平方米,挡墙2052立方米,排水管道300米,给水管道168米,路灯3盏、行道树绿化和交通标线等工程。改善县城风貌,提升人居环境,解决交通拥堵现状,降低安全隐患,推进城镇化进程,扩大营商环境,拉动房地产销售。

项 项目名称:永仁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庙街棚改片区清华街至永仁一中门口道路建设工程)。

绩效目标: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新建道路一条,长290米,宽12米,车行道路面2330平方米,人行道路面1200平方米,挡墙158立方米,排水管道966米,给水管道360米,路灯10盏、行道树116棵和交通标线等工程。完善部分棚改片区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切实解决永仁一中和永定完小周边停车难、交通拥堵等现状,推进永仁县“美丽县城”建设进程。

项 项目目名称:永仁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

绩效目标: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县医院、教育局和邮政3个小区进行改造,218户,17栋,改造面积2.69万平方米,涉及室外道路硬化7917.47平方米,给水管道改造523.65米,新建污水检查井22座,辅设污水管网1921.82米,新建排水沟771.87米,散水沟1370.32米,绿化1330.63平方米,安装智能充电桩64套,停车位改造880个,安装路灯42盏。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形象,便于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美丽县城”建设进程。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91.8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5万元;30204手续费0.2万元;30205水费1.5万元;30206电费3.47万元;30207邮电费9万元;30211差旅费18万元;30213维修(护)费0.3万元;30215会议费2万元;30216培训费3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5万元;30226委托业务费8.4万元;30228工会经费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8.0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8.94万元。减少原因分析:局领导高度重视,厉行节约,精减出行,提倡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固定资产余额750.74万元,主要是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保障性住房)、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公务用车1辆,警用巡逻电瓶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食品厂棚改片区拆除地块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立项依据

永发改投资〔2016〕14号,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楚雄州永仁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在永仁县城食品厂棚改片区新建道路一条,长108米,宽12米,配套雨污水管网、供水管网、电管网和路灯、行道树绿化和交通标线等分项工程。

五、项目实施内容

在永仁县城食品厂棚改片区新建道路一条,长108米,宽12米,车行道路面1152平方米,人行道路面420平方米,挡墙2052立方米,排水管道300米,给水管道168米,路灯3盏、行道树绿化和交通标线等分项工程。

六、资金安排情况

棚改县级配套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1月22日开工,2020年4月22日竣工。

八、项目实施成效

改善县城风貌,提升人居环境,解决交通拥堵现状,降低安全隐患,推进城镇化进程,扩大营商环境,拉动房地产销售。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庙街棚改片区清华街至永仁一中门口道路建设工程)。

二、立项依据

永发改投资〔2016〕14号,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楚雄州永仁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在永仁县文庙街棚改片区至永仁一中门口新建道路一条,长290米,宽12米,配套雨污水管网、供水管网、电管网和路灯、行道树绿化和交通标线等分项工程。

五、项目实施内容

在永仁县文庙街棚改片区至永仁一中门口新建道路一条,长290米,宽12米,车行道路面2330平方米,人行道路面1200平方米,挡墙158立方米,排水管道966米,给水管道360米,路灯10盏、行道树116棵和交通标线等分项工程。

六、资金安排

棚改县级配套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6月1日开工,2020年12月1日竣工。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善部分棚改片区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切实解决永仁一中和永定完小周边停车难、交通拥堵等现状,推进永仁县“美丽县城”建设进程。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县医院、教育局和邮政局住宿区)

二、立项依据

永发改投资〔2019〕13号,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永仁县县医院、教育局和邮政3个小区进行改造,218户,17栋,改造面积2.69万平方米。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县医院、教育局和邮政3个小区进行改造,218户,17栋,改造面积2.69万平方米,涉及室外道路硬化7917.47平方米,给水管道改造523.65米,新建污水检查井22座,辅设污水管网1921.82米,新建排水沟771.87米,散水沟1370.32米,绿化1330.63平方米,安装智能充电桩64套,停车位改造880个,安装路灯42盏。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中央、省、州、县各配套一部分,居民出资一部分。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5月25日开工,2020年12月25日竣工。

八、项目实施成效

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形象,便于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美丽县城”建设进程。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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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永仁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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