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0121600000
第一部分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是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面性部署,推进平安永仁、法治永仁建设,加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扫黑除恶、反暴恐工作。
五是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扫黑除恶、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是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是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是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共有办公室、政治安全反邪教、扫黑除恶协调与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室、执法监督室、队伍建设干部人事室、法学研究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更高站位谋划推进政法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大局、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聚焦重大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增强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仁;深入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挖整治,建立长效常治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9.6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58.20万元对比减少98.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9.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9.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9.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58.20万元对比减少98.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9.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66万元,与上年287.92万元对比增加41.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较上年度人员增加了,导致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0.00万元,与上年170.28万元对比减少140.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较上年减少两个个项目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经费133.28万元、法学会工作经费1万元;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主要综治维稳中心建设项目基本完成。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87万元: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90.87万元;2013101行政运行216.46万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50万元、2013150事业运行41.91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7万元;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87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8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1万元。
3、210卫生健康支出20.66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6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1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52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19.26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19.26万元:221020住房公积金19.2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基本支出329.6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3.86万元;30102津贴补贴92.42万元;30103奖金56.44万元;30107绩效工资7.8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0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2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9.26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7万元;30201办公费8.43万元;30202印刷费0.20万元;30207邮电费2.60万元;30211差旅费4.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0万元;30226劳务费2.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3.1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8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30302退休费6.68万元;30305生活补助1.80万元。
项目支出30.0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2.00万元;30202印刷费12.50万元;30211差旅费2.00万元;30215会议费0.50万元;30226劳务费2.00万元;30309奖励金:1.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万元,较上年4.1万元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与2021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两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167人次。
2022年与2021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按照上年支出预算能满足日常工作本年预算保持不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2年与2021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按照上年支出预算能满足日常工作本年预算保持不变。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见义勇为基金专项资金项目
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相关政策,使见义勇为条例家喻户晓。
(二)铁路护路联防协调工作经费项目
围绕深化“平安铁路示范县、镇、村”创建活动,认真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过境铁路安全畅通,努力实现“六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杜绝产生县委政法委及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重点线路和区段;杜绝高铁路外相撞事故;杜绝因治安问题引发的铁路交通较大及以上事故;杜绝发生群体性上路拦车事件;杜绝大牲畜上道与列车相撞事故;杜绝护路队员责任伤亡事故;实现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控制指标和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案件同比下降。
(三)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
永仁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消除了一批影响政治社会稳定的隐患点,突破了一批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难点,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形成了一批具有创新意义的亮点,开创了政法工作新局面,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位列全省第3名、全州第1名,第4次荣获“省级先进平安县”称号,成功创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
(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费项目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雪亮工程”为抓手,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载体,探索具有永仁特色、县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平安永仁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中国梦永仁篇章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永仁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4次荣获“省级先进平安县”称号,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连续3年位列前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91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0.43万元;30202印刷费12.70万元;30207邮电费2.60万元;30211差旅费6.50万元;30215会议费0.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0万元;30226劳务费4.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3.1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8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与上年70.58万元对比减少3.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工作经费报销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经费费用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工作经费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34.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54万元,固定资产27.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9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38.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见义勇为基金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基金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规定》的通知(云办发[2017]4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见义勇为基金专项资金项目: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相关政策,使见义勇为条例家喻户晓。
五、项目实施内容
见义勇为基金专项资金项目:为弘扬社会正气,完成对全县人民进行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相关政策,使见义勇为条例家喻户晓,同时,对本年度期间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资金安排情况
见义勇为基金专项资金项目:财政预算资金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见义勇为基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以三月综治宣传月为主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活动。同时,对本年度期间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根据见义勇为基金保护条例,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进行表彰奖励。
八、项目实施成效
见义勇为基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成效:使见义勇为条例家喻户晓,同时,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及知晓率。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铁路护路联防协调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基金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规定》的通知(云办发[2017]41号)、云南省铁路护路联防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云铁护办〔2019〕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铁路护路联防协调工作经费项目:围绕深化“平安铁路示范县、镇、村”创建活动,认真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过境铁路安全畅通,实现无刑事治安案件,无大牲畜上道,无路内外伤亡事故,无群体性拦截列车事件,无自然灾害事故“五无”目标。
五、项目实施内容
铁路护路联防协调工作经费项目:努力实现“六杜绝、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杜绝产生县委政法委及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重点线路和区段;杜绝高铁路外相撞事故;杜绝因治安问题引发的铁路交通较大及以上事故;杜绝发生群体性上路拦车事件;杜绝大牲畜上道与列车相撞事故;杜绝护路队员责任伤亡事故;实现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控制指标和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案件同比下降。
六、资金安排情况
铁路护路联防协调工作经费项目:财政预算资金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铁路护路联防协调工作经费项目实施计划:
1、在全县涉路沿线开展爱路护路宣传培训;
2、加强对涉路沿线重点人群、大牲畜上道、机动车驾驶员的管控工作,在涉路沿线制作警示标志;
3、层层落实包保责任,与涉路沿线村民签订责任书,同时,制作宣传册发到每家每户。
八、项目实施成效
铁路护路联防协调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成效:实现铁路沿线重点学校、社区、村组和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全覆盖;2020年高铁外部安全隐患整治现场全回访;沿线村民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氛围浓厚,爱路护路群众基础更加广泛、牢固;路外伤亡事故控制在指标内;重点对象管理受控;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规违法行为有效管控;实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案(事)件“零”发生的目标。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云发〔2013〕7号文件)、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楚雄的实施意见》(楚发〔2013〕6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永仁县以深化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线,以巩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落脚点,以构建平安永仁、法治永仁为己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抓实事、建机制、重创新,“610535”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巩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即:决战决胜“六场战役”、开展“十大攻坚”行动、实施“五大”民心工程、强化“三大”抓手、着力“五个过硬”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永仁县以深化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线,以巩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落脚点,以构建平安永仁、法治永仁为己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抓实事、建机制、重创新,“610535”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巩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即:决战决胜“六场战役”、开展“十大攻坚”行动、实施“五大”民心工程、强化“三大”抓手、着力“五个过硬”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财政预算资金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实施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更高站位谋划推进政法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大局、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聚焦重大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增强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深入推进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挖整治,建立长效常治工作机制。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综治维稳反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成效:永仁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消除了一批影响政治社会稳定的隐患点,突破了一批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难点,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形成了一批具有创新意义的亮点,开创了政法工作新局面,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州委平安楚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2020年度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楚平安办〔2020〕4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雪亮工程”为抓手,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载体,探索具有永仁特色、县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平安永仁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中国梦永仁篇章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抓手,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费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市域社会治理各方面制度基本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社会矛盾风险有效化解,长效常治机制更加完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成功创建成为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走在全州乃至全省全国前列。
八、项目实施成效
永仁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4次荣获“省级先进平安县”称号,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连续3年位列前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21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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