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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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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永仁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事务管理及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核算和殡葬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及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拟订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地名区划总体规划,提出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意见。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地名(即街、路、巷、楼、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福利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 

(8)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负责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福彩公益金; 

(10)负责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对并出具报告,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比对联合机制;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业务咨询、来信来访和跨区域核对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殡葬行风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清理、整顿工作;指导、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依法、规范履行职责;指导红白理事会丧俗改革工作;负责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 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遗体接运、火化任务;提供遗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服务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系列化服务;宣传殡葬改革 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有内设股室7个,分别是:局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慈善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永仁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永仁县殡葬管理所和殡葬执法队,永仁县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等特殊困难家庭集中排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力度,积极打破户籍的限制,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救助。加大乡镇民政专干、经办员、协理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社会救助队伍的管理,严格救助资金管理,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等违规违纪问题,整顿社会救助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履职服务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巩固拓展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试点成效,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专业管理,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和示范性作用。二是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养老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乐、助浴、助行、助医等“十助”综合性服务,积极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丰富、多元、优质的养老服务,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三是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推进养老产业项目储备和建设,促进养老与文化、旅游、家政、教育、健康、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网络。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经常性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社会人才的机制,让更多的人员参与到为老服务中来。 

3.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加快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一是继续推进殡葬基础设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扎实做好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获得批准后第一时间就能开工建设,进一步提高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二是推进殡葬服务一体化改革。借鉴其他县市先进经验和做法,以现有的殡仪馆、乡镇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和经营性公墓特许经营权打包向金融机构融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推行“市场运行、政府监管”的公司化运行管理新模式,推动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补齐殡葬基础设施和殡葬服务的短板,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功能、便捷周到的殡葬服务。三是优化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申报、审批、兑补程序,加大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力度,规范和优化殡仪服务内容,持续提升殡葬服务品质。深入开展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大力推行绿色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培树文明殡葬新风。 

4.健全未成年人保障机制,提高未成年人关爱保障福利水平。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力度,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自然增长机制。规范收养登记档案管理,优化收养登记服务。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责,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动态信息档案,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依托专业社会组织机构平台,强化“儿童之家”建设运营,丰富儿童关爱服务方式,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5.创新基层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做好永仁县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和社区工作两个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对社会组织审批入口关、活动管理关、执法出口关进行全流程监管,对人、财、物、事等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扎实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年检评估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优先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等重点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工作要求,积极打造乡镇社工站示范点,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6.深化社会事务管理,增强民政社会服务效能。加强地名管理,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扎实推进地名图、录、典、志编撰和地名普查资料立卷归档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扎实开展好街面巡查救助、站内救助、寻亲救助等工作。认真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运营。深入开展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和行风建设,持续提高婚姻登记室为民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7.树牢底线思维,筑牢民政安全防线。把风险意识贯穿到民政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实抓细民政服务机构水、电、燃气等关键设施设备隐患的排查整改,加强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做好服务群体人员纠纷、服务对象情绪心理的疏导处置,严格监督检查、严控重大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同时,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按照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抓实抓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守住疫情“零感染”底线。 

8.强化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实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和思想引领,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民政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四个责任”,深入推进“清廉民政机关”建设,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守护好民政资金安全“底线”和纪律“红线”“高压线”。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民政职能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9.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47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民生资金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9.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9.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47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民生资金的投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9.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0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9.58万元,下降63.01%,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编制改革,39项基本民生资金及其他经费保障项目,不再以基本支出方式填报,而是通过项目资金的方式填报;项目支出1145.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8.08万元,增长285.10%,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编制改革,39项基本民生资金及其他经费保障项目,不再以基本支出方式填报,而是通过项目资金的方式填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公共安全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60.00 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8.24万元。主要用于:2080201 行政运行:328.51 万元,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3.08万元,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40.09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39 万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1万元,2080801 死亡抚恤:8.9万元,2081001 儿童福利:1.54万元,2081002 老年福利:60.97万元,2081004 殡葬:224万元,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93.04万元,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1.7万元,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3.84万元,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22.36万元,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5.72万元,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0.33万元,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16万元。 

210卫生健康支出30.32万元。主要用于: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3.50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6.50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8.73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9万。 

221住房保障支出30.52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 住房公积金:30.52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45.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预算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次,共计接待413人次。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是:我单位遗体接运车辆损耗较大,年内有可能进行车辆维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慰问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慰问经费 

2.立项依据 

《永仁县2023年春节慰问工作实施方案》、《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政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要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进行走访慰问,认真做好春节慰问工作,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5.项目实施内容 

在新春佳节前对基层一线职工、群众进行走访慰问,把组织的关怀送到慰问对象的心坎上。 

6.资金安排情况 

县本级财政共计安排150万元,用于全县基层一线职工、困难群众的春节慰问。 

7.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审定好方案,正在实施中。 

8.项目实施成效 

让基层一线职工、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激励一线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让困难群众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殡仪馆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殡仪馆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 

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纪要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政局 

4.项目基本概况 

负责全县遗体接运、火化,提供遗体冷藏、整容、化妆、悼念服务及骨灰寄存等殡葬服务,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保障县殡仪馆的正常运转,满足群众殡葬需求。 

5.项目实施内容 

确保殡仪馆投入使用,正常开展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提供殡葬设备、丧葬用品等殡葬服务工作,保障殡仪馆的正常运转。 

6.资金安排情况 

县本级财政共计安排64万元,用于保障县殡仪馆的正常运转。 

7.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永仁县殡仪馆在正常运转中。 

8.项目实施成效 

加大对县殡仪馆的投入使用,为丧属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殡葬服务,确保县殡仪馆正常高效运转。 

(三)婚姻登记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名称 

婚姻登记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永仁县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婚姻证本印制合同》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民政局 

4.项目基本概况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引领婚育新风,树立良好婚育新风尚 

5.项目实施内容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大力倡导依法婚育、婚事新办。加大健康婚育观宣传,为婚姻登记室购买婚姻登记证本,使婚姻当事人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6.资金安排情况 

县本级财政共计安排3.08万元,用于保障婚姻登记工作的正常运转。 

7.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婚姻登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8.项目实施成效 

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育新风宣传,树立婚育新风尚;合法保障婚姻当事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9万元,增长143.54%,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县殡仪馆运行经费的投入,保障县殡仪馆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永仁县资产总额1085.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10万元,固定资产1061.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9项,账面原值21.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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