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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041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74201000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专门保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安全的重要力量。具体职责为: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负责管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8种刑事案件;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8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白马河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方山森林派出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昆仑 2024”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侦察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思想,紧跟县局和州支队统一部署,瞄准环食药领域新形势,攻坚克难、主动出击,全力维护全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治安稳定,为永仁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新进展。森林警察大队牢固树立“侦察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思想,2024年共受理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64件,其中立案64件,破案59件,圆满完成了案件办理任务。二是与基层派出所联勤联动取得新突破。2024年以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多措并举,加强与基层派出所之间的联勤联动和信息互通,环食药领域案件查处工作“一盘棋”思想已形成。三是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取得新进展。2024年以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积极主动对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76场次,接收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条;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联合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配合乡镇林业站对重点乡镇、重点林区进行森林防火宣传30场次,排除火险隐患60余处。通过一系列努力,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顺畅。四是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安全弦”不懈怠,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着力拓展与林草服务中心和林场的协作深度,优化资源,汇聚合力,持续提升防火巡查密度和火源管控力度,确保火源堵在山外,火患消除在林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3675064.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5064.55,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59827.58元,下降15.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9827.58元,下降15.2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年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导致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减少;随着人员的减少,相关业务支出的费用也随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3861491.99。其中:基本支出3642507.84,占总支出的94.33%;项目支出218984.15,占总支出的5.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7265.82元,下降14.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0678.40元,下降5.96%;项目支出减少406587.42元,下降64.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导致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减少;随着人员的减少,相关业务支出的费用也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42507.8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9804.49元,占基本支出的8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2703.35元,占基本支出的15.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984.1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业务办案项目经费91118.9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4974.14元、电费16515.37元、邮电费20402元、差旅费662元、劳务费15000元、委托业务费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87.31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8.16元、办公设备购置1200元。

中央和省州转移支付项目经费127865.1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7834.76元、水费2175.1元、电费2705.81元、邮电费24188元、差旅费3857.5元、委托业务费296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135元、办公设备购置2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1491.9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37265.82元,下降14.17%,完成年初预算的91.52%。主要原因年内在职人员退休1人,导致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减少;随着人员的减少,相关业务支出的费用也随之减少;另一方面是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831454.8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3%,完成年初预算的88.43%主要用于单位实有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8984.37、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日常运转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73408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88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和办公设备购置331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643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6%,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主要用于对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318.8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0283.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1598.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52.32元,下降72.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6687.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66%,完成年初预算的3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49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34%,完成年初预算的32.7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903.32元,下降-8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49.00元,下降-18.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49.00元,下降18.9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支出决算为11598.31,完成年初预算的33.1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52.32元下降72.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6687.31,完成年初预算的33.4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491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2.7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进一步严格控“三公”经费支出 ,故比预算数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903.32,下降8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9.00,下降18.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49.00元,下降18.9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进一步严格控“三公”经费支出 ,故比上年支出有所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维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治安稳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检查督查森林警察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及5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2703.35比上年增加140514.41,增长34.09%,主要原因是原森林警察大队办公楼已交由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派出所使用,但水电费仍由森林警察大队交纳,永定派出所人员比森林警察大队上年度的人数多,导致水电费比上年增加,另外本年的出差办案频率比上年大,导致差旅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300.00元,印刷3000.00元,差旅费5881.00元,公务接待费4911.00劳务318289.70委托业务费10000元,工会经费21697元,其他交通费用125519.6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5.00元,退休干部经费29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1637896.4元,其中,流动资产230357.27元,固定资产7722332.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000元,其中固定资减少424156.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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