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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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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专门保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安全的重要力量。具体职责为: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负责管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8种刑事案件;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8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案件;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白马河森林派出所、永仁县公安局方山森林派出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州局和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昆仑 2025”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侦察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思想,紧跟县局和州支队统一部署,瞄准环食药领域新形势,攻坚克难、主动出击,全力维护全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治安稳定,为永仁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新进展。森林警察大队牢固树立“侦察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思想,2025年共受理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46件,其中立案46件,破案41件,圆满完成了案件办理任务。二是与基层派出所联勤联动取得新突破。2025年以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多措并举,加强与基层派出所之间的联勤联动和信息互通,环食药领域案件查处工作“一盘棋”思想已形成。三是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取得新进展。2025年以来,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积极主动对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5场次,出动警力40人次,对农贸市场、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共检查101家次,接收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条;四是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安全弦”不懈怠,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联合县林草局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到各乡镇火源管理点和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督查3次,着力优化资源,汇聚合力,持续提升防火巡查密度和火源管控力度,确保火源堵在山外,火患消除在林下。2025年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刑事案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3774364.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3811.16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52.97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299.58元,增长2.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8746.61元,增长2.6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52.9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基本工资调标,调标后工资在2025年1月补发,导致2025年人员工资经费比2024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3834121.51元。其中:基本支出3491822.91元,占总支出的91.07%;项目支出342298.60元,占总支出的8.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370.48元,下降0.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0684.93元,下降4.14%;项目支出减少123314.45元,下降56.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年内民警工作岗位变动,调出3人,人员减少,导致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减少;随着人员的减少,相关业务支出的费用也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1822.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80258.66元,占基本支出的8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1564.25元,占基本支出的17.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2298.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业务办案项目经费271317.9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6005.51元,邮电费25872元,差旅费14274元,劳务费1580元,维修维护费25185.88元,专用材料费2710元,业务委托费116052.98元,公车运行维修维护费12319.62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78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6570元,专用设备购置48870元。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项目经费70980.61 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805元,邮电费15872元,差旅费11019元,奖励金5000元,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02.61元,业务委托费5182元,办公设备购置2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018.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473.09元,下降0.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主要原因是年内民警工作岗位变动,调出3人,人员减少,导致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减少;随着人员的减少,相关业务支出的费用也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森林警察大队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工作中电子设备的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工作要求购置了国产电脑,已完成采购但未付款,购置尾款于2025年支付,所以造成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90234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0%,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有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34640.3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日常运转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641397.99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公办公设备购置26308元。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420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5%,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主要用于对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62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森林警察大队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工作中电子设备的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财政工作要求购置了国产电脑,已完成采购但未付款,购置尾款于2025年支付,所以造成预决算差异。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62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34904.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306.51元,增长200.9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2310.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57%,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25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3%,完成年初预算的21.6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623.51元,增长38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17.00元,下降47.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17.00元,下降47.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904.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306.51元,增长200.9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2310.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25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加。2025年森林警察大队执法执勤任务增多,加上车辆老旧,车辆维修保养费和燃油费用增加,所以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超出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未超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623.51元,增长38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17.00元,下降47.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17元,下降47.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加。2025年森林警察大队执法执勤任务增多,车辆老旧,车辆维修保养和燃油费用增加,所以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超出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未超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维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治安稳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检查督查森林警察工作产生的接待6批次及36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564.25元,比上年增加58860.90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是支付森林警察大队白马河森林派出所办公用房尾款,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198.8元,水费1969元,电费6320.65元,差旅费5000元,维修维护费450元,公务接待费2594元,劳务费370080元,委托业务费6600元,工会经费21428.57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9991.20,其他交通费用112682.0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92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7327088.47元,其中,流动资产14273.08 元,固定资产7312815.39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5601.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951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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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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