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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2026-0040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指示、部署,结合实际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拟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和队伍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4.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司法系统后勤、资金、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司法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永仁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仁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县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人民调解协会及企、事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9.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永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股、社区矫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股、秘书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主管部门决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情况等内容撰写了述法报告。下发《关于报送及公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通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撰写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及时在官网、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了公布。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持续推进四个改革“后半篇文章”,实行动态调整收回赋权事项6项,目前乡镇职权事项108项,省州赋权事项134项,合计242项。组织开展乡镇综合执法培训3场次,共计20个学时,开展乡镇综合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1次,实现综合执法人员全覆盖。

三是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持续掀起“八五”普法宣传热潮。扎实开展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下沉工作了轮次,基层干部培训143场次,法治宣讲527场次,重点对象普法14710人次。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全县共配备法治副校长19人,法治辅导员8人,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法律咨询和以案释法,着力营造法治永仁建设的浓厚氛围,2025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97场次,受众2200人。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2025年开展案件评查2次,执法检查2次。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80卷,评定优秀卷31件。合格卷46件不合格卷3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979728.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96728.23元,占总收入的95.7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83000.00元,占总收入的4.2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92532.79元,增长19.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09532.79元,增长14.82%;其他收入增加383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83000.00元,占总收入的4.27%,主要原因是:命案防控及基层治理等项目支出保障力度加大,人民陪审员补助、调解以案定补补助等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8979728.23元。其中:基本支出6219165.25元,占总支出的69.26%;项目支出2760562.98元,占总支出的30.74%;无事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92532.79元,增长19.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1226.70元,增长12.71%;项目支出增加791306.09元,增长40.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年和上年均无。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使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等项目投入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9165.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24234.50元,占基本支出的92.04%;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494930.75元,占基本支出的7.96%。按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测算,人均基本支出约230339.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0562.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县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700000.00元,主要用于为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出具法律意见、法律咨询、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年执行700000.00元。

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资金149840.00元,主要用于按照调解难易程度、涉及人员数量、涉案金额标的等标准,对成功调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全年执行149840.00元。

命案防控及基层治理工作经费41000.00元,主要用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基层治理工作,全年执行41000.00元;人民陪审员补助经费73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补助发放,全年执行7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672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1%。与上年相比增加909532.79元,增长1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全年无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694139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7%,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县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基层司法业务、社区矫正、法治建设及命案防控与基层治理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层治理、政府法律顾问等专项经费,项目执行力度加大,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248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完成年初预算的82.5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缴费工资基数上调,养老保险缴费同步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479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主要因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调,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同步增加。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调,医疗保险缴费同步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80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缴存基数调整,实际缴存额小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108.47元,决算为3251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69.70元,下降15.0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08.47元,决算为24108.4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84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86%,完成年初预算的70.0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649.70元,下降2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80.00元,增长28.79%;具体为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80.00元,增长28.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108.47元,支出决算为3251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69.70元,下降15.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08.47元,决算为2410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84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和规模,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低于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649.70元,下降2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80.00元,增长28.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4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80.00元,增长28.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车辆燃油、维修等运行维护费相应下降;公务接待费因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工作调研指导接待略有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人民调解与基层法律服务指导、普法依法治理等执法执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及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检查指导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930.75元,比上年减少66743.71元,下降11.88%,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办公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维持机构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永仁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173372.54元,其中,流动资产347233.52元,固定资产3826139.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2826.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0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公开14表、公开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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